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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 处理尴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期:2011-6-13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近年来,各地频发的铅污染事件使得整个社会上下都如临大敌。人们的环保逐渐意识提高,行为也更加自觉。大家都在呼吁用过的电池不能随意丢弃。那么手机的废旧电池又该如何处理?

国家环保局方面称:如今我国对于废弃电池处理的态度是不鼓励集中处理,可随生活垃圾散弃。据称,电池产品可分为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电池和铅酸电池三类。为了解决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我国开始积极开发对环境危害小的绿色产品,从源头实现电池“无汞化”。

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据称,自电池的“限汞令”发布之后,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2003年10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

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6日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说道。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国家已经出台政策不鼓励集中回收废弃电池并可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但在有些专家看来,电池污染的危害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门研究固废处理的张付申博士则表示,废弃电池如果分散丢弃的话,造成的污染将无法检测,对于环境的危害也不可知,有可能这些电池的污染会存在一个潜伏期。因此,最好还是要对废弃电池进行集中回收,集中处置。

“国外对于废弃电池的回收处理还是本着资源回收利用的原则。”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说,但与此同时他表示,在我国对于废弃电池尤其是一次性电池回收处理的企业却很少。他分析说,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在废弃电池尤其是一次性电池和扣式电池处理方面,产生的收益很少,甚至远远抵不上成本,除非是有政府补贴。否则“无利不起早”,没有企业会去做这种亏本买卖。而且在废弃电池处理设施的投入巨大,并没有多少企业愿意甚至有实力去投入。

对此,王春林说,以目前的情况看,电池回收处理成本较高,政府如果不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补贴,企业很难生存。“这需要建立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可操作的机制,不是政府投资建一个废弃电池处理企业就完事了,这跟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要求、法律政策都很有关联。”

目前国内并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电池回收处理要形成良性的循环,从源头的电池回收和垃圾分类到技术研发和最后的垃圾处理,环环相扣,这期间需要有老百姓生活电池收集习惯的养成以及国家产业化政策的支持。但现在一些企业看不到效益,觉得做这个没前景,因此也就不会冒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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