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电池网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招商 | 资讯 | 展会 | 人才 | 电池论坛 | 电池品牌 | 采购中心 | 产品大全
E电通服务 建议
资讯
登录 注册会员
您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频道>行业标准>正文
工信部环保部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标准
来源:网络来源 日期:2012-6-1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近日,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据悉,《准入条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准入条件》的发布是国家加快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有力手段。

为规范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准入条件》从企业布局、生产能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根据《准入条件》,新建、改扩建企业应远离各类环境敏感区,且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新建、改扩建、现有和单纯极板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规模。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自动化、机械化、封闭式的生产设备,并按照生产规模配备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节能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员工接触铅污染的机会,并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准入条件》强调,环保部将牵头开展铅蓄电池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企业名单公告。工信部对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工作,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

上一篇: 含镉铅酸蓄电池最迟于2013年淘汰 下一篇:  没有了
版权声明:全球电池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评论表单加载中...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本文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