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电池网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招商 | 资讯 | 展会 | 人才 | 电池品牌 | 采购中心 | 产品大全
E电通服务 建议
资讯
登录 注册会员
您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频道>行业标准>正文
电池“整肃风暴”升级 防护距离标准争议
来源:21世纪经济 日期:2011-8-30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铅酸蓄电池行业“整肃风暴”还在升级。作为“风暴眼”的“卫生防护距离”争议正在强化。其中,“500米”被作为一刀切标准,对铅酸蓄电池行业进行休克式治疗之后,正被相关利益方竞相游说。

“建议卫生防护距离修改为200米,甚至更少一点。”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与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铅酸蓄电池专业委员会形成以上共同建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已将《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起草完毕,经行业内讨论后已报送工信部。本报还了解到,《准入条件》预计今年下半年出台。据悉,除了“卫生防护距离”,与之铅酸电池行业发展相关的20个配套政策也在酝酿中。这或将引发该行业的新一轮整肃、洗牌。

铅酸电池新增产能不再获批?

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加市场增量“等量置换”原则据本报掌握的《准入条件》显示,对新建项目和现有企业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新建项目从产业布局、技术装备、安全及整体工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且确定了现有项目扩建均应采用节能减排的内化技术。另外,铅酸蓄电池的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不再扩张。《准入条件》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加市场增量‘等量置换’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并使其符合本地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

“但在《铅酸电池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配套细化标准中会有体现。包括《准入条件》、《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铅酸蓄电池行业(征求意见稿)》和《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20个细化配套标准。”业内人士介绍。据了解到,《准入条件》公布后,将引发新一轮行业整顿风暴。

“所有新建和改、扩建铅酸蓄电池项目都需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并且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在《准入条件》公布后,对本企业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由两部门负责进行核查。”知情人士透露。

13%的“在生产”企业都达标?

卫生防护距离广东、天津执行的是300米,浙江执行的是500米用在汽车、摩托车的启动电池和电动自行车上的铅酸蓄电池,因铅污染难消等原因,一直遭受口诛笔伐。2010年国内发生的6起较大铅污染事件中,一半由铅酸蓄电池企业引起。而在浙江,今年不到半年之内,更连出台州与德清海久电池两起血铅事件。酝酿已久的行业整顿风暴终于爆发。

环保部统计数据称,截至2011年7月31日,中国各地共排查铅酸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企业1930家,其中,取缔关闭583家、停产整治405家、停产610家。日前,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在媒体上表示,中国有95%至99%的企业都达不到这个标准(500米防护距离标准)。而在此次排查的铅酸蓄电池企业中,有82.8%的被排查铅酸蓄电池企业被关停,仅有13%的企业在继续生产。

“在生产”的企业中是否达到了“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呢?事实上,各省市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并不统一。“广东、天津执行的是300米的标准,浙江一直要求严格执行的是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一位不愿具名的铅酸蓄电池企业负责人表示,标准不一导致行业竞争不公平。在此次整顿风暴中,南都电源以及骆驼股份都遭遇到了停产、搬迁甚至关停生产线的命运。

事实上,《准入条件》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即明确要求“职工生活区域与生产区域严格分开,并设置门禁和一定距离的卫生防护绿化带;禁止穿戴工作服离开生产区域;职工下班离厂前应按职业卫生防护的要求洗浴。”

我国现行的由卫生部出台的《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简称《距离标准》)从1990年开始实施,最初防护距离要求是500米,2008年对新建电池厂的要求变更为300米。而环保部的文件并没有对防护距离提出具体的要求,这给各地在执行政策时留下了操作空间。“环保部此次排查中,500米卫生防护距离是不是硬性标准?”一位铅酸蓄电池企业负责人表示,在继续生产的13%的企业中,应该还有企业达不到500米卫生防护标准的。

博弈新标准200米甚至更少?

事实上,国家并没有铅酸蓄电池清洁生产制定强制性细化条文,业界也对卫生防护距离一直存有争议。按照《距离标准》规定,如果生产规模小于100000KVA(千伏安),考虑不同风速的影响,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600米、400米、300米;生产规模如果大于或等于100000KVA,考虑风速的影响,卫生防护距离为800米、500米、400米。也就是说,铅蓄电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最小不能小于300米,多的可达800米。

“很多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并没有执行《距离标准》,更没有项目环评的要求”。业内人士向本报表示,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施行,也未对铅酸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严格的要求,直到2008年10月1日开始,国家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做环境评价报告书,才对铅酸蓄电池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了严格要求。

“‘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城市化飞速发展使得部分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与铅酸蓄电池企业选址的问题上,忽略了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相关人士也承认,大多数老企业后来也做了环评,但政府的一纸承诺很难兑现居户的搬迁。

“在执行环境评价时,关于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也存在很大的争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相关人士向本报表示,首先,《距离标准》中对蓄电池企业产能的计算单位是KVA而不是KVAh(千伏安小时),导致企业生产规模无法确定。还有就是生产规模没有明确是年生产能力还是月生产能力,因此使得很多的环评都是环评单位估计标准作的防护距离要求。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正是此次排查中铅酸蓄电池纷纷折戟的原因。“从可供工业建设用地资源考虑,继续执行《距离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建议重新修订。”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建议,“在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三废’处理全部达标的条件下,建议卫生防护距离修改为200米,甚至更少一点。”

据悉,在“关于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征求意见稿)》所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说明与建议’”中,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还建议,2003年9月1日后建立的项目,应执行环评规定的距离标准。而对于2003年9月1日之前建立的各项环保要求达标的蓄电池企业,在环评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仍存在居民点,由当地政府与企业进行再协商,制定居民搬迁或企业搬迁的时间进度表,但整体时间控制在2012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搬迁工作。

上一篇: 电动汽车电池“广州标准”将出 下一篇:  新能源汽车标准将出台 电池技术成未来关键
版权声明:全球电池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评论表单加载中...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本文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