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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业准入条件 防护距离引争议
来源:全球电池网 日期:2011-6-29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去年年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配合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提出了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及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的准入条件,初步规定新建生产企业规模不低于50万千伏安时,老厂改造规模不低于20万千伏安时;新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规模不低于5万吨,老厂改造规模不低于两万吨。能跨过这个门槛的企业,年产值都不会低于1亿元。

目前,在我国取缔铅酸蓄电池是不现实的,提高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标准将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加强环境监管,控制铅污染,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能跨过这个门槛的企业,年产值都不会低于1亿元。只有规模化生产才能满足环境治理需要的条件,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污染企业拒之门外。

全国铅蓄电池行业的环保冲击波还在继续,铅蓄电池行业几乎全线受到冲击。不仅环保不达标的小企业受到政策冲击,有的大企业同样也被勒令停产整顿。对于防护距离的要求过高是出现目前这种状况的一个因素。

原本根据整治行动开始时业内人士的预期,铅蓄电池行业企业规模偏孝产业集中度低、生产无序,环保要求提高无疑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契机,原本环保投入较高的大企业应当从中受益。但现实是部分大企业同样受到冲击。

大企业受到冲击,包括拥有环保设备但没有投入使用的因素,还包括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因素。据了解目前公布的安全防护距离,环保部门的监察监管沿用的是1989年卫生部门出台的500-800米的标准。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工艺都有改变,但是却沿用这样一个标准,这让很多历史悠久的大企业左右为难,这些企业很多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大企业是行业的支柱,应该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重新认定安全防护距离,规范行业标准,以利于大企业的整改。

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专职副理事长王敬忠看来,如果按照500米的防护距离去要求,中国几乎没有铅蓄电池企业能够符合要求。即使厂房刚开始投入生产时还符合要求,后来周边土地的用途被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变更也会导致防护距离不合格。建议防护距离应当作为参考指标而不是硬性约束,协会已经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了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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