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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陈旧 谁忽略了铅蓄电池停产整顿依据?
来源:阿里巴巴 日期:2011-6-2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进入5月以来,席卷全国的铅蓄电池监管风暴,正在让全国超过2000家的企业不断停产整顿。

但来自市场的调研和很多大企业的声音是,此次停产通知的法律依据有缺陷。环保部门要求停产整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卫生部颁布的GB11659-89《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首先,标准中的生产规模只是简单规定〈100000KVA或≥100000KVA〉两种规模,而没有明确界定该生产规模是每小时或每一天或每一年的生产规模,判定标准模糊。

第二,生产规模中标出的单位是KVA,KVA是指变压器在额定状态下的输出能力的保证值,单位用KVA(千伏安)表示,只是用于变压器范畴的,并不适用于铅蓄电池,用在蓄电池行业是错误的。铅蓄电池行业中的单位是用AH(安时)和KVAH(千伏安时)表示。由此可见标准中的单位并不是铅蓄电池应该用的单位,这是两种完全不同概念的单位名词,所指的含义更是天差地别。综上可以认为所执行的法律依据有着重大欠缺。

第三,当时标准制定于一九八九年,距今已有二十二个年头。但标准一成不变,从未修改过。二十几年前铅蓄电池的环保要求,环保技术,环保设备以及制造工艺和今天相比,绝对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标准是在当时企业多数车间和产品,于无组织排放的状态下才规定出企业和居民需要安全距离(500米)的。而现在的环保技术,环保设备与制定标准的年代来对比是有天差地别的。换句话说,现在的技术做到达标排放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无须设置企业与居民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比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就没有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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