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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血铅事件必须彻底改落实责任
来源:浙江在线 日期:2011-5-5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喧嚣一时的台州血铅事件,目前似已进入尾声。

台州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应建国,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批捕。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桥区环保局一名副局长、峰江街道办事处一名副主任、路桥区环保分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等3人,此前已被停职检查,其他相关责任正在调查中。

问题是,此事若就这样了结,那些血铅超标的168名群众怎么办?4377平方米土壤铅含量超标的农田怎么办?41万元的财产损失又该怎么办?

如不出意外,最后多半又是当地政府负责“善后”,拿纳税人的钱来填补,再作一些无关痛痒的处理。

然后,当官的继续当官,排污的继续排污,投诉的继续投诉。

目前看来,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几乎是在所难免:

试看,作为重点监控的蓄电池企业,存在如此严重的违规排放行为,当地环保部门竟然没查出问题?村民的多次投诉,到了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口中,竟是“没有群众举报”……

这种环保监管的力度,这种处理投诉的态度,早已不是一种疏忽,而是一种失职,一种放任。

因此,如果该严查的不查,该追责的不追,那么,类似“血铅事件”很可能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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