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大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被列为2011年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日前,市环保局已下发了《大连市铅酸蓄电池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铅酸蓄电池企业的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铅酸蓄电池违法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国家九部委“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铁腕执法”的“三铁”执法精神,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查处要求,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此外,重金属污染企业、污染减排重点企业、饮用水源地周边企业、沿海沿河石化企业以及废水直排地表的企业也将成为2011年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优势,以挂牌督办为有力抓手,着力解决危害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环境权益。
另据了解,2010年在市环保局、监察局、电业局等九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以重金属污染企业和污染减排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通过联合执法和挂牌督办等强制执法措施,切实查处了一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2010年,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886人(次),检查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各类减排项目总计3126家(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9次,查处违法企业67家(次),关停取缔违法企业3家,为我市经济建设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