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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电动车不能更换电池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 日期:2011-2-28 作者: 点击:

昨日,汉口青年路江先生反映:去年3月在筑慧电动车批发市场一门店买了一辆电动车,当年10月电池坏了;今年2月,他到销售处更换新电池,但被告知,需加700余元,否则只能换“售后电池”。江先生很疑惑,因为《电动车说明书》写着,蓄电池的“三包”期为1年。

记者随后来到销售店。其负责人殷先生拿出由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出台的《电动车售后“三包”试行办法》,其中第18条规定,15日到5个月电池容量不足60%,更换新电池;超过5个月、在“三包”期内的,电池容量不足60%,对电池重新配组,即换“售后电池”。殷先生说,这是行业规定,销售员当时可能没讲清楚。

但车主江先生怀疑:这到底是销售人员未尽告知义务,还是行业“潜规则”使然?

记者就此走访了汉口青年路、武昌东湖路附近多家售卖电动车的门店。店方坦陈,电动车电池使用超过6个月,就不能更换新电池。而“售后电池”就是工厂生产时留下的次品,或经过返修的电池。但卖车时,销售人员一般不会讲得太清楚,否则就等于把顾客往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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