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1年对全省60家铅蓄电池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污染整治,其中16家继续生产,25家停产整改,14家被关停。”12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召开的全省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环境整治座谈会上获悉,凡停产整改的企业明年12月底未能按照标准整改验收合格,一律停产整治。此外,江西将实行重金属污染责任追究终生制,强化责任追究。并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坚决杜绝工艺落后、排放高、污染重的铅蓄电池企业落地我省。
江西60多家铅蓄电池企业仅有16家继续生产
“目前,我省有铅蓄电池企业60多家,总体来说企业小而散、工艺落后、环保设施简陋、存在不少环境污染隐患。”据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介绍,江西今年加强了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对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污染整治,其中16家继续生产,25家停产整改、14家关闭或停产,并将所排查的铅酸蓄电池企业名单及其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许多企业也积极整改,加大了环保设施投入,建设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明显减少,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但是,有些地方对铅蓄电池污染整治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而对新上铅蓄电池项目热情高涨,积极推进,一冷一热,天壤之别。一些应该停产整治的企业,未停产整治;有的已被责令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的,擅自开工生产;还有利用旧厂房,非法进行铅蓄电池组装生产的;个别县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邓兴明表示,以上种种问题情况,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隐患,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坚决杜绝工艺落后、排放高、污染重的铅蓄电池企业落地我省
据了解,近期,广东、浙江、江苏等周边省份加大了对铅蓄电池行业整治力度,其80%的铅蓄电池企业都处于停产整治状态,一些企业试图迁往我省,一些地方建设铅蓄电池企业的热情高涨。
对此,邓兴明表示,坚决杜绝铅蓄电池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外省关停或污染严重的铅蓄电池企业向我省转移。江西省环保厅要求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整治力度,要求各地在2012年春节前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格依照“六个一律”对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企业重新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与此同时,对已完成停产整改拟恢复生产的企业,须按照江西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和规程完成验收,报省环保厅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据悉,省环保厅将于明年5月对各地检查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凡明年12月底未能按综合整治标准和规程验收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实行重金属污染责任追究终生制
此外,江西将强化责任追究,实行重金属污染责任追究终生制。会议要求,严格依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地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其三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资格。对未批先建、擅自开工生产、停产整治不停产、取缔关闭仍开工生产等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管不力的市、县环保局负责人也要通报批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铅污染环境事件或因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经查负有监管缺失责任的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对新建铅蓄电池项目设置“高门槛”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环保厅对新建铅蓄电池项目设置“高门槛”。要求各地新建单个铅蓄电池项目年生产规模应大于50万千伏安时(KVAH),并符合从极板到铅蓄电池成品的成套组装或组装铅蓄电池的要求。同时,新上项目必须采用国内先进工艺水平和先进污染治理设施。
此外,必须确保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新、扩建项目必须科学测算卫生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少于80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任何商住、学校、医院或食品、药品、电子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江西省环保厅将严格执行铅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程序,总量指标将从淘汰关停铅蓄电池企业、清洁生产、深度治理等减排措施获得。
与此同时,要求各地在项目委托环评中介单位编制环评报告书前,必须在省厅核定其申报铅排放量来源和可能新增的铅排放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否则环评中介单位不得接受委托。如已有铅蓄电池企业的县市区拟新、扩建项目,只有完成综合整治,通过验收后方可向省环保厅申请报批新、扩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