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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铅酸电池处理亟待政策扶持
来源:网络来源 日期:2011-10-11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我们在邳州的工厂,现有两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机械化自动破碎分选生产线,每天可处理2000余吨废旧铅酸电池,二期将规划4条生产线,但是按现有的回收量肯定‘吃不饱’!”10月9日上午,记者在江苏春兴集团采访,副总裁马永刚提起废旧电池回收就发愁:作为国内最大的再生铅生产知名企业,公司就是收不来足够的废旧铅酸电池。

记者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看到,废旧铅酸电池被列在49类危险废品名单中。据相关部门专项调查显示:每年全国报废的铅酸电池约200万吨,其中1∕4在江苏处理。但这些数量众多的铅酸电池并没有回到电池分解企业专业处理,而是七成以上流入商贩之手。这对于铅酸电池使用和生产大省江苏来说,尽快完善回收处理环节,避免资源浪费和防止二次污染,已是刻不容缓的现实!

废旧电池多半外流

说起电动自行车的好处,多数人都会称赞“方便、省劲、环保、经济”,而提起电动自行车的缺点,大家的评价却出奇统一,就是电池要经常更换,平均一年更换一次。尽管多数厂家承诺一年内为客户免费更换电池,但是一年后,电池再需更换则要到销售点去以旧换新,而一块电池少则三四百元,多则六七百元的价格,让消费者直呼“吃不消”。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车辆销售点和售后维修部是电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的主要“落脚点”。但是,这些被集中起来的废旧电池并没有如数回收到电动车生产企业,而是大多被转卖到小商小贩手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知名品牌的电动车代理商告诉记者,他代理的这家企业在浙江,距他所在的销售部有数千里之遥,即便一个月集中送一次废旧铅酸电池,一来储存场地是个问题;二来物流费用也是一笔不小开支,所以电动车生产企业大多把“以旧换新”作为一项服务给消费者适当经济补贴,为了弥补代理商的垫资,基本默认代理商将收来的废旧电池再进行转卖。

“这种情况在圈内已是行规,并不稀奇!”该代理商以一辆重约15公斤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举例说,这种电池含铅量在63%左右,纯铅重量约9.5公斤,以旧换新的价格一般是三五十元,而一转手可卖百八十元。“目前市场上的纯铅价格已高达1.65万元∕吨,因此废电池收来并不担心会积压,每天上门套关系、预约收购的人很多。”

“游击队”击败“正规军”

说到废旧电池的回收价格,马永刚坦言,这也是正规企业败给“游击队”的主因。“企业也曾多次提高回收价格,但是只要你提价,”游击队“还有那些小的炼铅企业也会提,总会比你高出一点点。”马永刚郁闷地说。由于“正规军”和“游击队”的回收、处理成本不同,比如小作坊、小企业,拿个刀斧撬开废旧电池,把最值钱的铅板取出,把塑料留下,酸液就随手倒掉了,整个处理过程也宣告结束,生产成本几乎可忽略不计。而正规企业处理则有着一整套严格的流水线操作程序。

记者在春兴集团拆解现场看到,一个重约10公斤的废铅酸蓄电池通过自动抓斗装入储料斗,然后送入破碎机,产生的碎片被送至后序分选工段。接着,碎片中的铅泥被冲洗干净后进入搅拌罐,制成脱水铅泥,余下物料则被输送到生产线继续处理。记者随着流水线来到生产车间,透过封闭式的玻璃装置,只见分离器不断分出铅泥、铅栅、塑壳、隔板等组件,然后通过不同输送带分别送至料仓。

“这个流水线中有个很关键的环节,就是整个破碎分选过程全封闭,无废水排出,被一些小作坊作为‘废物’抛弃而又严重危害环境的酸液,在这里不仅得到无害化处理,还可以资源化利用。”马永刚说。

但是,正是遭遇小作坊的搅局,使得正规企业的技术和工艺优势反而成了一个成本“包袱”。目前,春兴公司两条机械化生产线就投入了五六千万元,为维持公司运转,6800元∕吨成为公司废旧铅酸电池回收价的红线点,超过这条红线公司就得赔,“而郁闷的是,这个价格在市场上很难收到废旧电池。”

1.5亿电动车电池期待好出路

面对“正规军”身处窘境的普遍现象,省环保厅固废中心危险废物管理科科长陈锋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规处置企业必须具备废酸处理设施,拥有烟气脱硫设施,蓄电池破碎分解还要机械化,正是这些企业担当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而小作坊恰恰是抛弃了这些责任,以“节约”处理成本、抬高市场价格优势占据回收市场。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陈锋坦承,尽管今年6月省环保部门启动专项整治,对全省所有涉铅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了一批违法违规处置企业,但由于此前我国危废管理只涉及废旧电池的“处置”,而“回收”一直处于法律边缘,直到今年,环保部一份文件才提出“对于从事收集贮存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活动的单位,依法开展危废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因此,面广量大的回收小作坊并未真正进入实际管辖。”

据工信部公布的2010年的数据显示,截至当年底,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1.5亿辆,而到“十二五”末,这些电动车的废旧电池将高达600万吨。这既是一个沉重的环境隐患,也是一笔宝贵的资源财富,而让其回归科学处理轨道,已刻不容缓!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省环保部门正在考虑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处理企业的资质认证;今年7月,以春兴集团为投资主体的邳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也进入第二批国家“城市矿产”回收处置示范基地预选名单,全部建成后,年处理废旧电池可达120万吨。

为改变“正规军”不敌“游击队”的状况,长期关注环境保护工作的南大环境学院院长毕军提出,国家应鼓励逐步建立“谁生产谁回收”制度。事实证明,一些大型的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时就明确要求,对方在更换时将拆解下来的旧电池回收必须交给具备处理资质的厂家处理,执行效果很好。

此外,考虑到开展回收处理废旧电池业务,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在非企业原因遇到难以克服的困境时,政府不妨考虑适当减免税收,或给予补贴。“补贴扶持政策可放宽到三至五年,待其回收量上来了,成本自然降低,竞争力也就上来了。”毕军建议说。本报记者 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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