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商务部网站 日期:2010-1-5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为全面落实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动青岛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日前,青岛市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青岛市将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明确了青岛市服务外包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企业的认定的范围、条件、申请认定的程序、管理部门、管理规定等方面的规范。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业务、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并获得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等条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将采取集中申报、集中评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按期复审。对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将按照青岛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补充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和离岸外包收入营业税的财政奖励。该《意见》将对青岛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编辑:全球电池网)
上一篇: 工信部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下一篇: 李金华: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版权声明:全球电池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相关文章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本文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