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频道>政策法规>正文
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决定
来源:中国能源信息网 日期:2009-12-29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决定。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编辑:全球电池网)

 

上一篇: 2010年我国将加大工业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的力度 下一篇: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全球电池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评论表单加载中...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本文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