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特斯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产品检测、认证的专业机构,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独立检验机构,实验室设备及技术能力得到CNAS实验室(CNAS L4062),UL,ITS,SGS,VCCI,FCC,ETL,PSE,UC,IRAM等的授权认可,主要从事电子及电器产品安全(Safety)、电磁兼容(EMC)及无线电通讯的检测、认证。在长期的检测、认证工作中,与CQC、CEMC、CEPREI、EMCC、Nemko、KEMA、TIMCO、TUV、VDE等权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检测、认证产品范围包括:
1. IT数码类
2. 通讯设备类
3. 家用电器类
4. 电子电工类
5. 照明灯具类
6. 车载电子类
7. 无线产品类
认证项目:
欧洲认证:CE认证 GS认证 环保RoHS/WEEE;
UN38.3 IEC62133全球互认体系CB
德国VDE 车载E/e Mark等;
美洲认证:美国UL FCC FDA ETL 加拿大CSA等;
澳洲认证:澳洲C-Tick 澳洲SAA等;
亚洲认证:日本PSE 新加坡PSB 日本电磁兼容VCCI;
中国认证:中国3C强制认证 中国CQC自愿性认证;
测试项目:
Radiation(空间辐射),
Conduction(传导),
Harmonics/Flicker(谐波/闪烁)
Disturbance Power(功率辐射),
DIPs(电压跌落),
ESD(静电),
EFT(快速脉冲群),
Surge(浪涌),
C/S(传导抗干扰),
R/S(辐射抗干扰),
ERP/EIRP/Spurious Emission(有效辐射功率/杂闪)
我们的优势:
(1)速度快,价格优,7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测试并拿到证书!
(2)有对策,修改能力强,免费提供整改方案,不需要收取任何的费用。
(3)有自己的实验室,取得国家CNAS认可(L4062),可以直接发证。
(4)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完成锂电池UN38.3,IEC62133全套测试的实验室
(5)手机等无线产品CE,FCC认证长期名列业内前列!
电池UN38.3;IEC62133,电池un38.3,iec62133,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的测试。
我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锂电池UN38.3测试的整套完整项目实验室。
产品范围
各种铅酸蓄电池(如汽车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等)
各种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
各种手机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
各种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各种圆柱型电池、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
各种一次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等)
UN38.3测试项目
T.1高度模拟试验
在压力≤11.6kPa,温度20±5℃的条件下。
T.2热测试
在75±2℃和-40±2℃的条件下进行高低温冲击试验,在极限温度中存放时间≥6h,高低温转换时间≤30min,冲击10次,室温(20±5℃)存放24h,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
T.3振动试验
15min内从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复对数扫频正弦振动,3h内完成三维方向12次振动;
T.4冲击试验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冲击,每个安装方向进行3次,总共18次;
T.5外短路试验
在55±2℃、外电阻<0.1Ω条件下短路,短路时间持续到电池温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试验
9.1kg重物自61±2.5cm高处落于放有15.8mm圆棒的电池上,检测电池表面温度。
T.7过充电试验
在2倍的最大连续充电电流和2倍的最大充电电压条件下,对电池过充24h。
T.8强制放电试验
电池串连12V直流电源,以最大放电电流进行强制放电。
判定测试合格标准
(a)在试验T.1至T.6中,没有发生解体或起火 。
(b)在试验T.1、T.2和T.5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易燃或腐蚀性物质。
(一)目视观察没有看到排气或渗漏。
(二)没有发生导致重量损失超过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气或渗漏。
(c)在试验T.3和T.6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或腐蚀性物质。
(一)目视观察没有看到排气或渗漏。
(二)没有发生导致重量损失超过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气或渗漏
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 24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 30kg。
条件限制
交运的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
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应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险品收运要求操作
(一)、对锂含量的限制
1、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原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 1g;对于锂离子原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 1.5g。
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2、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超过 2g,对于锂离子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 8g。
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金属锂的量。而对于锂离子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额定容量的安培小时。例如: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 800mah(800毫安小时),则其“锂当量含量”为:0.3 X 0.8(安培小时)=0.24 克。
(二)、符合 UN 测试要求
每个类型的原电池及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3 部分 38.3 款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