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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严格限制铅蓄电池行业准入
来源:网络来源 日期:2012-6-4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蓄电池中的镉、砷等对环境可能造成明显污染的物质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记者了解到,由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今后我国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行业标准以及回收体系都将严格遵循环保的标准。

根据《准入条件》,今后新建或改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必须满足多个要求,比如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并且要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现有生产企业则要逐步迁入工业园区。此外,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将属于不符合准入条件之列,而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能力则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淘汰。

除了限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之外,此次《准入条件》对企业的产品节能与回收利用也提出了要求。按要求,今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企业不得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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