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铅蓄电池违法企业“零容忍”坚决打击环境违法企业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据河北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今年以来,我省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得以解决,特别是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问题、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成效明显,污染减排设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目标明确涉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2011年我省环保专项行动确定了两项中心工作,即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我省将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分解为六项内容,并对每项内容一一明确了整治的目标,特别是提出重金属污染整治要严把三个“环节”、五个“关口”、三个“底线”。
三个“环节”即:治理制定环节,治理方案必须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制定;治理执行环节,治理必须严格按方案进行;治理验收环节,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验收。五个“关口”即: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把环境违法问题杜绝在源头;严把违法排污企业排查关,确保涉重金属企业排查率达到100%;严把违法排污企业停产整治关,做到对涉重违法企业发现一家停产整治一家,违法企业停产率100%;严把整改方案制定关,责成停产整治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严把整改治理验收关,实行整改验收责任制,“既对事也对人,谁验收谁负责”,以保证企业整改效果。三个“底线”即:整改方案不经专家论证不验收;对存在的问题不进行彻底整改不验收;排放不达标,坚决不允许其恢复生产。
百日严查重金属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省环保厅制定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方案。
3至6月份,全省开展了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7至9月份,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集中整治活动,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50846人次,检查企业59192家次,取缔关闭环境违法企业431家、停产整治217家、限期治理16家,省级挂牌督办重金属污染企业10家。
我省对铅蓄电池违法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企业。专项活动期间,全省取缔铅蓄电池企业16家。
加强监管减排设施运行良好
据了解,全省共建设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194座,设计日处理能力761.8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80%。
为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省环保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环境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据悉,从今年以来的检查监管情况来看,污水处理厂运行基本正常,大部分日处理污水量基本上达到了设计规模要求,全部安装了进出口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产生的污泥也得到了有效处理。
此外,我省坚持对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90台(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检查,对其他电力企业不定期进行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机组脱硫效率达到了环评批复要求。全省电力企业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燃煤电厂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验收合格率、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率、数据有效审核率均达到100%。
高压不减继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据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对环境违法行为仍将保持高压态势。
对涉重金属企业还要再次进行严密排查,彻底整治,严厉打击重金属企业违法建设、生产、排污行为,切实完善危废处置措施,全面排查重金属企业及周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为巩固污染减排成效,我省还将继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机组、烧结机脱硫设施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减排工程达标、达产运行。
对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污行为,我省将采取部门联动、案件移送等机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