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频道>行业新闻>正文
抽查零合格 手机万能充电器成高危畅销品
来源:IT时报 日期:2009-11-10 作者:全球电池网 点击:
 抽查“零合格”依旧卖得火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对手机充电器的抽查结果显示,广东万能手机充电器抽检合格率为零,手机万能充电器因此被严令下架整改。记者近日走访上海多家手机卖场发现,多种来自广东的万能手机充电器正在热销,生意好时一家店一个月能批发10万个。

    万能充“前科累累”

    万能充长相颇似“老鼠夹”,能给各种型号的手机电池充电。此次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的不合格充电器名单中包括“飞毛腿”、“四海通”等知名品牌。抽查显示,这些万能充中不少硬指标都达不到标准要求,可能导致用户可触及的输出端带危险电压,造成人身伤害或被充电设备造成损害。而且,除了存在安全隐患,万能充也会损耗电池的寿命。

    早在今年年初,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就播出了由于使用不合格手机万能充电器,吉林省辽源市一名退休工人老杨手部被炸伤。据报道,万能充在给手机充电过程中突然像“二踢脚”一样“嘭”地爆炸,老杨的手顿时就“开了花”。而此类万能充炸伤人事件也不止一起,最严重的是一位消费者两根手指被炸断。同时,由于在购买万能充过程中没有任何发票和售后凭证,一旦消费者遭遇万能充“爆炸”也很难进行维权和索赔。

    一个月批发10万个

    记者在上海火车站附近的不夜城和地平线看到,来自广东的各种万能充电器,售价多为10元,没有发票。除了售价15元的飞毛腿万能充包装内有“三包”凭证,其他万能充都只有一个简陋的纸盒外包装,没有任何凭证或说明。

    万能充在使用过程中LED灯会变为红色,闪烁七彩灯。当七彩灯停止时,也就是充电满了。在一家店中,店主为记者演示如何充电时,就几次出现接触不灵的情况。记者马上表示担心会存在安全隐患,店家却表示:“这里(地平线)家家都用这个充电,不会有问题。我们都包换,你有问题拿来就行了。”

    据了解,前来购买万能充的大都是学生和外来务工者。有些很难配到手机电池充电器的山寨机用户也会选择用万能充。不夜城五楼一家手机店主王蓓(化名)告诉记者,目前不夜城中出售的万能充全都是不合格产品,“都没有质量检测合格证,有也是假冒的。即使是飞毛腿,送去质检,你相信伐,一样不合格!(万能充)都来自福建、广东,批发价5元一个,生意好时一个月批发10万个没问题。进价2~4元,市场价一般都10元。这是行规。”

    店主宣称从无人管

    对于大多数店主对万能充品牌表现出的不屑,王蓓向记者揭秘,这是由于很多万能充都是电子作坊生产的,“不夜城的店主可以和深圳那边的电子加工点谈妥,找人代加工,牌子随便贴。”

    安全无保障的万能充在不夜城和地平线里随处可见,王蓓对此表示:“几元钱的东西,谁来管?没有人来查这些小东西。整个不夜城(万能充)太多了,根本查不过来。”

    但记者随后走访徐家汇区域的手机卖场后发现,百思买内完全不见万能充踪影,美罗城也鲜见万能充出售。迪信通手机销售员小陈告诉记者,迪信通、美罗城等较大型的手机卖场中会有万能充卖,但售价一般在30元,买的人不多,质量也不会有保证。

质监部只抽查品牌手机充电器

    记者对此致电上海市工商管理局询问手机万能充质监情况,相关人员表示,这应该是质监局的职责。但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质监局定期会对手机充电器进行抽查,不过只是针对和品牌手机配套的充电器。“单独的手机充电器今年我们没有进行抽查过,万能充也没有抽查过。”不过,质监局相关人员明确表示,上海质监局不会给手机充电器发“合格证”,如果有,那一定是假冒的。

    应尽快统一手机充电器

    目前国际电信联盟已批准一项有关移动电话节能通用充电器的解决方案,使所有未来的手机,无论其生产商和型号有何不同,均可使用相同的充电器。这可减少电子垃圾的堆积,也能使存在安全隐患的万能充不再有市场。

    目前我国手机充电器标准还未强制规定手机侧充电接口标准。李小龙营销策划有限公司CEO李小龙认为,一旦真正实现手机充电器统一接口,受益的一定是消费者。

    李小龙认为,万能充是一些企业为谋取暴利生产的,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都有职责监管,“但完全杜绝很难,柜台上不放,也可以地下运作。真正让万能充没有市场,还是需要尽快统一手机充电器接口。”

上一篇: 天津产太阳能电池获得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下一篇:  比亚迪表示召回的手机充电器未有引致受伤事件
版权声明:全球电池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评论表单加载中...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本文共有 条评论
>>